注册

 
 

计划概述



营销经费协议

合格的营销经费活动

常见问答

ATI联络信息

营销资源


 
 

采购经理



亚太区合作商计划采购登记表


 
 

预批准 / 索赔经理



亚太区合作商计划事先审批活动求偿表


 
 
ATI Asia Pacific Partner Program
 
营销经费协议

ATI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摚ATI敚)拟向亚太区经销商(以下简称摚经销商敚)提供营销经费(以下简称摚营销经费敚)。有关经销商的情况,请参阅已填妥的并已提交给ATI公司的网上登记表。经销商拟通过广告宣传来促销采购自经ATI批准的母板合作商的产品,这些产品中含有合格的ATI ASIC产品(以下简称摚母板产品敚)。鉴于对母板产品及ATI品牌的广告宣传与促销,经销商将有资格获得根据下列条款所提供的营销经费。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相互作出的承诺,ATI与经销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为获取资格参与营销经费计划,经销商必须在摚ATI亚太区合作商计划网站敚/appp (以下简称摚APPP网站敚)上填写网上登记表,并将填妥的表格提交给ATI。ATI 可以以任何理由单方决定拒绝任何申请人,若登记表不是正本、填写不准确或不完整,均会遭到拒绝。
  2. 营销经费的金额将由经销商按月累计,并可由经销商用于抵消广告宣传和促PP销所花的费用,包括邮寄函件、培训和举办或参加商展的费用。ATI将向经销商支付适当的营销经费,支付方式或用支票,或通过电子转帐将款项转到摚申请表敚(见下文定义)中指定的银行帐户。
  3. 经销商填妥的《行销经费申请事先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APPP网站上获取)经ATI审批之后,有关经销商就主机板产品及ATI品牌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经销商每次向合格的主机板合作商直接购买一件合格的主机板产品,ATI都会向其支付一笔行销经费回扣。申请表必须填写准确,并与所有数据一并提交给ATI审批。经销商在执行所有广告宣传方案之前,必须获得ATI北京办事处、台湾分公司或日本办事处的ATI APPP小组事先审批,才能获得行销经费回扣的资格。行销经费回扣的金额将根据广告或促销方案中对主机板产品及ATI公司标识的使用情况而定,详情请见《亚太地区合作商计划合格行销活动》或ATI公司不时更新的APPP网站。ATI将计算所有此类行销经费回扣,并单方面确定其金额。 营销经费金额最少要累积到800美元,才符合报销条件。累积的营销经费金额如果在6个月之内不使用,则告过期。
  4. ATI将向经销商提供便利,让其访问APPP网站,在网上查询其营销经费回扣余额的情况。
  5. 经销商每月必须购买至少五千件 (中国)/ 二千件(除中国以外的亚太地区)主机板产品,才能有条件获得该月的营销经费。为报告和核实销售情况,必须按照APPP网站的摚输入月度销售额敚项下所提供的表格在网上填写《APPP采购报告》(以下简称摚采购报告敚),并将每月填妥的报告提交给ATI。经销商特此授权ATI,对其为获取营销经费计划的回扣款项而提交的采购与退货资料进行审计。任何此类审计均须提前发出通知,并在正常的营业时间内进行。
  6. 经销商每月必须采购至少五千件(中国)/ 二千件(除中国以外的亚太地区)主机板产品,才能符合获得当月行销经费的条件。为了报告和确认销售情况,必须使用APPP网站的“输入月度销售额”段落下所提供的表格在网上填写《APPP采购报告》(以下简称“采购报告”),并将每月填妥的报告提交给ATI。经销商特此授权ATI,对其为获得行销经费计划的回扣款项而提交的采购与退货数据进行审计。任何此类审计都须提前发出通知,并在正常的营业时间内进行。
  7. ATI保留单方面修改此营销经费计划条款的权利。在进行修改时,ATI将提前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向经销商通报。经销商只要继续参加营销经费计划,即被视为已接受了当时有效的各项条款。如果经销商不遵守这些条款,或者由于ATI单方面认为是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ATI还保留终止营销经费计划和/或取消经销商参加该项计划资格的权利。当阁下的公司参加该项计划的资格因任何原因被终止时,ATI保留扣发另外一个季度的回扣款项之权利,并可要求退还该计划所支付的营销经费回扣。
  8. 本协议受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管辖,并据此加以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原则的矛盾之处。双方同意将有关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提交给位于安大略省多伦多市的法院进行裁决。
  9. 因本协议而发出或提交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及其它通信均须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方,并且,如果通过专人送交,则在收到之时即被视为已经发出;如果是通过传真,或隔夜邮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邦快递、特快邮件或类似服务,则在第二个营业日即被视为已经发出。 如果是发给ATI公司的,则地址如本协议开头处所示;如果是发给经销商的,其地址如登记资料中所示。
  10. 经销商不得复授、转让或转移本协议中对其规定的权利与职责。经销商进行此类复授、转让或转移的任何企图均将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反,均属无效。ATI可以将本协议中对其规定的权利与职责转让给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在公司出售或合并时转让这些权利和职责。
  11. 只要有可能,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以在适用法律下为有效的方式加以解释。但是,如果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适用法律所禁止,或视为无效,双方将本着诚意的态度进行谈判,对此类条款加以重新叙述,以便尽可能地按照适用法律来反映双方的原本意图,而协议的其它条款应继续履行,就如同本协议在缔结之初就已经包含该被重新叙述的条款一样。
  1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代表签署。本协议任何一方如果自动放弃应由对方履行的任何条款,或者不追究对方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不得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不追究以后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行为。
  13. 本协议并不产生任何合资企业关系、代理关系或合作伙伴关系。
  14. 本协议构成协议双方之间就协议主要内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在所有方面取代双方之间就协议主要内容所达成的所有其它协议和谅解,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5. 经销商通过在网上向ATI提交登记表来表示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附件A
商标授权使用条款
  1. 若经销商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ATI将向经销商授与全球范围的、非唯一的、不可转移的、不可转让的、有限的、可撤销的、免费的商标使用权,经销商可以在广告宣传或促销母板产品的材料中使用ATI不时向经销商提供的ATI商标或徽标,使用方式必须遵循下文第九节中列出的指引,或按ATI不时规定的其它方式使用。
  2. 经销商不得以不同于ATI明文规定的方式,或不遵守本协议第九节中列出的指引来使用或复制这些商标。经销商在每次广告宣传或促销其产品中使用这些商标时,必须包括下面的告示(告示方式类似经销商使用的其它法律告示):

    “所有ATI产品、产品名称和徽标均是ATI Technologies Inc.的商标和/或注册商标。敚
  3. ATI保留对经销商含有ATI商标的产品进行随时检查的权利,并会定期要求经销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其它样品。
  4. 未经ATI的书面同意,经销商不得转让、复授、提供、转移或泄露其使用、发展或享用任何商标的任何权利。
  5. 经销商承认ATI对商标的所有权,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有效期后以正确方式使用商标,力求不损害ATI对商标的权利。经销商每次使用商标均须符合ATI的利益。除非本协议有明文授权,否则经销商对商标不享有任何权利。
  6. 经销商同意将其PC产品(与母板产品合并及共用商标)的质量保持一定水平,即满足或超过业界的标准,并至少等同于经销商以前制造的同类产品和/或服务的质量。
  7. 在经销商生产和销售与母板产品合并的产品期间,本协议保持其全部的有效性,但ATI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十(10)天前,以任何理由随时单方面决定终止本协议。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经销商应停止对商标的所有使用。
  8. 经销商特此同意,若经销商因使用商标的任何行为、疏忽或过失而引致第三方要求索赔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害或其它支出,将由经销商向ATI赔偿,确保ATI免受损失。
  9. 尽管ATI不时提供其它使用商标的指引,但经销商在使用商标时,必须遵循下列指引:
  10. ATI产品、产品名称和徽标的使用必须保持一致;注意每个词语的正确拼写、大小写和格式。
  11. 商标中的 ™ 或 ? 应为上标字符,紧跟在ATI产品、产品名称或徽标之后。
  12. 使用ATI商标和徽标的方式,不应含有商标或徽标为经销商产品所拥有,或附属于经销商产品,又或受经销商产品所赞助或支持等暗示。
  13. ATI徽标必须以标准的比例和方向显示,不得变形、变向或倒置。
  14. ATI徽标不得被合并进其它符号、图象、图形或徽标内。
 
 




 



©2008 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    |    商标信息    |    Site Map